9月6日,中金资本发布公告,根据《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省引导基金2023年度投资计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23年度拟参股基金申报指南及管理机构遴选办法》(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欢迎符合条件的地方、机构申请。据悉,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是由省政府出资设立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基金,由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参股设立分母基金或子基金方式(以下统称参股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聚焦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等重大战略、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投资活动,助推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本次遴选秉持公开择优原则,注重管理机构过往业绩、募资能力、投资能力(项目储备)以及基金组建效率,以支持湖北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加快基金落地投资和产业导入、生态培育为目标,旨在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告提到,参股基金应优先投资于湖北省范围内企业,且返投比例不低于省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