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长兴基金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长春市汽车产业和高端装备、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能源、文旅等产业集群,根据《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长府发〔2022〕1号)和《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长财金〔2022〕147号)规定,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国内外在汽车、农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等领域知名的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据介绍,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长兴基金”)于2022年1月正式组建成立,取自新时代长春振兴之意,由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股权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市股权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围绕长春市重点产业,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引导高层次基金管理人合伙设立私募投资基金,促进优质项目、技术和人才向长春市聚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助力产业振兴。
长兴基金出资总规模300亿元,按照“1+6+N”架构体系设立。
“1”,即围绕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通过激励存量、激发增量、整合重组的方式,打造树立1个长春市的基金品牌旗帜,即长春长兴基金。
“6”,即围绕重点投资方向,长兴基金下设6支主导基金,具体包括:汽车产业基金,总规模50亿元,现代农业基金,总规模30亿元,光电信息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生物医药基金,总规模50亿元,科技创新基金,总规模100亿元,文化创意基金,总规模20亿元。
“N”,即在6支主导基金框架下,围绕产业发展不同阶段、项目落位不同需求、企业发展不同时期、科研及成果转化不同进度,设立N支产业子基金。
长兴基金将通过设立子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长春市主导产业,包括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各个阶段的产业项目。
其中,子基金可以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组织形式。子基金应符合国家行业监管政策和自律要求。子基金一般应在长春市注册,应优先投资于长春市范围内的企业。子基金设立应当满足长兴基金规定的门槛标准、投资比例、市内投资比例和投资时限等要求。
长兴基金对子基金管理人实施业绩奖励,对其他出资人给予让利。奖励和让利一般不超过长兴基金应享有增值收益的60%,对于子基金全部投资到长春市或主要投资于市内种子期、初创期等早期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市政府特殊鼓励发展的重
点产业,具体奖励让利标准可适当提高,一般应不超过长兴基金应享有增值收益的 80%。长兴基金与省内政府出资人或省内国有企业出资人之间互相不让利;
日前,长春长兴基金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长春市汽车产业和高端装备、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能源、文旅等产业集群,根据《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长府发〔2022〕1号)和《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长财金〔2022〕147号)规定,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国内外在汽车、农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等领域知名的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据介绍,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长兴基金”)于2022年1月正式组建成立,取自新时代长春振兴之意,由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股权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市股权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围绕长春市重点产业,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引导高层次基金管理人合伙设立私募投资基金,促进优质项目、技术和人才向长春市聚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助力产业振兴。
长兴基金出资总规模300亿元,按照“1+6+N”架构体系设立。
“1”,即围绕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通过激励存量、激发增量、整合重组的方式,打造树立1个长春市的基金品牌旗帜,即长春长兴基金。
“6”,即围绕重点投资方向,长兴基金下设6支主导基金,具体包括:汽车产业基金,总规模50亿元,现代农业基金,总规模30亿元,光电信息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生物医药基金,总规模50亿元,科技创新基金,总规模100亿元,文化创意基金,总规模20亿元。
“N”,即在6支主导基金框架下,围绕产业发展不同阶段、项目落位不同需求、企业发展不同时期、科研及成果转化不同进度,设立N支产业子基金。
长兴基金将通过设立子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长春市主导产业,包括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各个阶段的产业项目。
其中,子基金可以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组织形式。子基金应符合国家行业监管政策和自律要求。子基金一般应在长春市注册,应优先投资于长春市范围内的企业。子基金设立应当满足长兴基金规定的门槛标准、投资比例、市内投资比例和投资时限等要求。
长兴基金对子基金管理人实施业绩奖励,对其他出资人给予让利。奖励和让利一般不超过长兴基金应享有增值收益的60%,对于子基金全部投资到长春市或主要投资于市内种子期、初创期等早期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市政府特殊鼓励发展的重
点产业,具体奖励让利标准可适当提高,一般应不超过长兴基金应享有增值收益的 80%。长兴基金与省内政府出资人或省内国有企业出资人之间互相不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