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基本形成,各类科技创新基金规模达到万亿元以上。引导和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在浙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母基金等;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国家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等。
浙江引导基金全新的运作模式,各地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大规模引导基金的设立,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等,对鼓励地方创投行业、产业经济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
2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的若干意见》公布,《意见》明确到2025年,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基本形成,各类科技创新基金规模达到万亿元以上,撬动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3200亿元以上,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高地,为浙江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劲支撑。该意见共6条,其中有多条对VC/PE利好的措施,尤其是在支持科技私募基金发展方面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奖励补助措施,促进辖区私募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引导和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在浙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母基金等;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国家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一)引导私募基金投资科技创新。探索建立私募机构白名单机制,对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绩效明显的,在合作设立子基金、共享投资项目储备库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奖励补助措施,促进辖区私募基金投向科技创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控股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二)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引导和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在浙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母基金等,并支持投资机构在浙发展。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与创业种子基金,扶持创新创业,支持初创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合作,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创新模式。(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科技厅、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国家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探索“同股不同权”公司登记改革试点,满足创新创业公司多样化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三)鼓励创投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和投资科技项目。吸纳创投专家充实科技专家库,在规避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创投专家在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等环节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对立项评审中发现的优质科技项目,鼓励创投机构参与投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四)简化股权转让流程。对与政府科技创新基金合作的私募基金,在其投资项目退出时,其评估定价流程、出让手续可按照协议执行。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个人股权变更情况报告”等事项办理流程,方便私募基金退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作为长三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的经济及私募股权行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浙江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浙江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总量突破7万亿元,提前一年实现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到2022年7万亿元的奋斗目标。而私募股权领域也同样保持强劲的势头,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末,浙江省(除宁波)外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为2035家,位居第四位,其管理基金数量及规模分别为10,452只和11,212.42亿元。此外,在基金募集和LP出资方面,浙江同样位居全国前列。据FOFWEEKLY2021活跃LP研究数据显示,2021年浙江省活跃的LP出资笔数为142笔,仅次于144笔的山东,位居第三。另据清科研究数据显示,2021年,浙江新募集基金数量超千只,以1513只位居第一,同比去年增长107.8%,募集总额为2603.46亿元。产业经济发展与股权投资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各地纷纷通过吸引私募股权积聚,来支持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和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江浙地区首当其冲,为国内股权投资行业创造出良好的环境。早在2010年,杭州市就印发《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来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吸引更多资本在杭集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服务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2012年,又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补充意见》,明确提出给予新设立或已设立但尚未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照不同比例给予税收奖励。除了政策率先实现覆盖私募股权领域以外,引导基金整体设立规模和频次也位居全国前列。2015年,浙江省政府发起规模200亿的浙江省产业基金。2015 年,由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与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规模20亿元的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成立,该基金结合温州市“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依据温州市高端装备制造、旅游、时尚等产业优势,重点投向信息经济、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2016年,由浙江省政府发起设立的规模100亿的浙江省基础设施基金成立。此外还有规模百亿元的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规模20亿元的创新基金,规模20亿的浙江诸暨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不仅规模大,且覆盖领域广泛,通过投资子基金等形式,触达实体企业,为产业及及经济发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过去的2021年,在全国引导基金大爆发且下沉化明显的趋势下,浙江各地依旧呈现出十分活跃的态势。去年以来,浙江各地市、区县等就陆续设立多支引导基金,呈现出规模大、频次高等特点。作为政府引导基金,也在各地区独特的产业背景下,浙江各地引导基金的设立频次和规模在去年集中呈现。其中2021年7月份,就有多支规模可观的政府基金宣布设立。其中2021年7月7日,义乌市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上,宣布成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义乌半导体产业母基金。据悉,该基金期限为8+2+2,由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公司将协调半导体产业链优质上市公司与义乌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通过设立半导体产业母基金为义乌打造特色的半导体产业集群。同月,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管理办法,支持设立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该基金先期规模为10亿元,后续将吸引社会资本,最终达到50亿元的规模。该基金由宁波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市级政府投资母基金,将重点投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此外,杭州萧山区也于2021年7月宣布设立规模100亿元的政府产业基金,5月份东方嘉富联合浙江省桐庐经济开发区共同发起设立规模10亿元的桐庐产业发展母基金,该基金将采用子基金+直投的形式,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的成长型公司进行投资。去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还提出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杭州市创新引领母基金,同时,还提出多条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有利政策。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7月份,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将原来的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浙江省农产品流通基金等整为省产业基金。通过统一运作、分类进行项目投资、建立统筹协调、分类决策体系等多项举措,来更好地发挥省产业基金作用,此举,或也将成为政府引导基金运作的新模式。一直以来,带有政府属性的引导基金,不免带着促进地方产业发展的强烈诉求,对GP的整体要求也更加严格,体现在反投、甚至较为苛刻的强制退出条款等方面。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引导基金也出现与时俱进的趋势,逐渐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靠拢。去年开始,各地出台或修订的管理办法已经逐步体现出更加宽松的趋势,通过观察不难发现,从省级到市级,浙江各地集中传递出更为乐观的信号,主要体现在放宽反投比例、让利力度、增加对子基金出资比例、建立容错机制、降低子基金设立门槛等奖励措施。去年7月份,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还提出:省产业基金运作遵循客观规律,给予一定投资风险容忍度,并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此外,去年7月印发的《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成果转化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子基金规模的30%,对于从子基金投资净收益中扣除8%年化收益后的超收益部分,可按不高于50%提取奖励资金,用于激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去年11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通知,明确母基金规模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母基金最高出资比例也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返投比例从按母基金出资额的1.67倍放宽到1.5倍,其中返投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比例从0.83倍放宽到0.5倍;让利力度也做了调整,按照不同形式分别将母基金从子基金中获得的全部收益按照40%、60%、80%三个档次给予让利。当前,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及分布呈现较为明显的差异化,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特点不同,也意味着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模式需要因地制宜,来实现精准地培育产业。资本市场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也同样面临着新的发展方向。如今全新运作模式的发展,各地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大规模引导基金的设立,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等,对鼓励创投行业、产业经济发展也将起到推动作用。